一家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商(我们的客户)通过专利监测服务发现了一项由竞争对手提交的专利申请后,委托我们制定一套全面的论据,用于在欧洲专利局(EPO)提起的异议程序中。
挑战
人们担心的是,由于所主张的发明定义过于宽泛,可能会被用来主张远超出专利有限披露范围的侵权行为。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客户的产品产生影响。我们找到了与该宽泛定义的发明相关的现有技术,这最终迫使专利权人不得不对所主张的发明作出更狭义的解释。因此,专利权人陷入了两难境地:一方面拥有有效的专利,另一方面又无法通过更宽泛地解释专利来主张侵权。
解决方案
此次异议程序颇具挑战性,因为专利中的一些术语定义不明确,必须通过解释才能使其通顺,这使得难以确定其预期的保护范围。提交异议后,经过在慕尼黑欧洲专利局(EPO)举行的听证会,异议部门耗时通常所需的18至24个月才作出最终裁决。
结果
尽管最终结果是该专利并未被撤销,但欧洲专利局(EPO)所采用的解释以及所作的修改,极大地澄清了如何解读所主张的发明,其范围比原先可能设想的要窄得多。异议部门认为,该发明针对的是特定形式的机构,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等同机构。 这对我们的客户而言,好处在于:鉴于专利权人已将相关论点公之于众,其今后很难再就该专利或同一专利家族中的任何其他专利主张更宽泛的解释。客户现在可以更加确信,该专利或同一专利家族中的任何其他专利,对其构成的潜在威胁远小于在提出异议之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