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对平等、多样性和包容性的承诺

我,约翰·劳伦斯,承诺:

我将通过以下方式体现这一承诺:

1. 发挥可见且积极主动的领导作用,以提升本组织的多样性与包容性

  • 亲自参与并为多元与包容(D&I)项目及活动做出贡献
  • 与我们的多元与包容事务合作伙伴保持定期沟通

2. 在最高层级认真对待多样性与包容性

  • 将“多样性与包容性”(D&I)作为董事会/合伙人会议的常规议程项目
  • 在做出招聘决策以及评估公司发展状况时,要关注多样性与包容性(D&I)问题

3. 将多样性与包容性融入组织文化并予以重视

  • 一旦发现排他性行为,我绝不姑息
  • 确保我管理的团队明白,在我看来,多样性与包容性(D&I)是必不可少的,而非可有可无的
  • 坚持真正的多样性与包容性(D&I),既要接纳那些倾向于自由开放、胸怀宽广的人,也要接纳那些喜欢我的人,更要接纳那些因我的本真面目而不喜欢我的人,同时既要接纳那些不符合当前思想潮流的人,也要接纳那些符合当前思想潮流的人
  • 在工作与生活平衡的态度上包容各种不同的平衡点

4. 在整个组织内建立信任和安全的环境

  • 坚持我们长期以来对歧视和骚扰的零容忍政策
  • 鼓励各级员工根据自身意愿,自由选择以何种程度公开或保密自己的身份——支持他们将此视为个人私事,并以身作则,在自己愿意的时候分享我的身份和经历,而不强加于人
  • 支持推广我们的心理健康室,并确保大家能够拨打我们的支持热线
  • 支持我们的心理健康急救员项目

5. 向自己和同事普及关于多样性与包容性(D&I)的问题

  • 保持我与社会各阶层的多样化社交往来,通过与这些群体互动,汲取来自各方的意见
  • 参加多样性与包容性(D&I)培训及讨论,例如IP Inclusive组织的活动

6. 分享我的特权

  • 我感到自豪并乐于分享的是,多年来我曾参与推动7位女性晋升为正式合伙人——这占我自成为合伙人以来本所任命的所有合伙人总数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时也向外界传递了一个信息:多元化的律所确实存在。
  • 倡导“任何人都能通过教育摆脱贫困”这一观点,探讨为何某些群体在我们的教育体系中表现较差,并为所有最适合担任知识产权律师实习生或任何辅助岗位(包括由特定性别主导的岗位)的人提供平等的机会。
  • 继续开展我们现有的实习项目,并确保参与这些项目的学员构成多样化。

7. 坚持公平

  • 在整个组织内贯彻公平、促进多样性的招聘和晋升程序
  • 在招聘或其他任何领域,绝不姑息偏见
  • 拓宽招聘岗位的发布渠道,包括通过各类外部招聘顾问、Twitter、LinkedIn、高校网站、本公司网站以及亲友推荐计划等渠道
  • 在从社会经济弱势群体中招募人才方面延续我们的成功

8. 与人力资源部门和/或管理层同事密切合作,以实现这一目标

  • 定期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合作伙伴举行会议,交流意见,并讨论多样性与包容性(D&I)、我们目前的状况以及任何相关举措
  • 鼓励董事会/合伙人层级的同事评估其负责并拥有决策权的业务领域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