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西·沃克(Lucy Walker)是知识产权专家巴克·布雷特尔(Barker Brettell)事务所的特许商标代理人兼合伙人,她认为以个人名字开展业务是一个颇具吸引力的想法,尤其是在时尚界,设计师们经常将自己的名字作为品牌名称。
人名
设计师的个人姓名是身份的终极象征;随着设计师在业界建立声誉,他们往往是以自己的个人姓名来实现的。他们的名字便成了他们的品牌。
如果您的名字具有价值,或者有潜力变得有价值,通常仅凭它是您的名字这一事实,并不能自动获得商标保护。您还应考虑将其作为商标进行保护。但在采取这一行动之前,您应仔细考虑是否希望将您的品牌定为您的个人姓名,因为这可能会在日后引发问题。
该品牌的知识产权
尽管该品牌可能是您的个人姓名,但该品牌的知识产权通常归属于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的企业。因此,如果您与该企业分道扬镳,可能会面临无法以个人姓名开展经营的局面;实际上,您可能会因此被剥夺身份认同。
2016年,英国时装设计师卡伦·米伦(Karen Millen)生动地说明了将个人姓名作为品牌名称可能带来的问题。2004年,米伦以9500万英镑的价格将其公司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出售给了冰岛企业集团Baugur。
在将过去变现之前,请先考虑未来
当米伦打算重返时尚界时,她的计划是使用“KAREN”这一名称;她还希望以“KAREN MILLEN”的名义在家居用品市场推出一系列产品。米伦对那份禁止她以这种方式使用自己姓名的协议提出了异议,但高等法院裁定该协议仍然有效;Baugur公司仍拥有“Karen Millen”的权利,而使用“KAREN”和“KAREN MILLEN”这两个名称——即使是在不同的商业领域使用,且无论其是否为她的个人姓名——均将违反协议,并导致两个品牌之间产生混淆。米伦不再有权以其姓名开展商业活动。
戴安娜王妃婚纱的设计师伊丽莎白·伊曼纽尔(Elizabeth Emanuel)的经历提供了另一个警示案例。1990年,伊曼纽尔开始以自己的名字从事设计师工作。1996年,她与一家名为“哈姆雷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Hamlet International Plc)的公司共同成立了一家名为“伊丽莎白·伊曼纽尔股份有限公司”(Elizabeth Emanuel Plc)的公司,并将所有知识产权转让给了该公司。 随后,当埃曼纽尔与该公司分道扬镳时,她试图对“ELIZABETH EMANUEL”商标注册的有效性提出质疑,理由是如果一家与她毫无关联的公司拥有该商标,将会误导公众。然而,法院裁定,“ELIZABETH EMANUEL”这一名称仅因其与一位设计师的名字相符,并不构成误导。 法院指出,即使消费者可能会因将该商标与伊曼纽尔联系起来而受到影响,该商标仍与其所有者企业相关联。伊曼纽尔不得不接受第三方拥有将其姓名作为商标使用的权利,因此她被禁止使用自己的姓名。
这是私事
显然,虽然使用自己的名字为公司命名看似是一个简洁明了的解决方案,但事实并非如此。上文讨论的两个案例中,两位时装设计师在出售公司后均被禁止使用自己的名字。尽管在出售公司时可能存在保留知识产权的空间,但在商业现实中,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在收购或投资一家企业时,获得与该企业本质相关的知识产权(IP)通常至关重要;交易能否达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此。 因此,任何买家或投资者都会希望将知识产权转让给自己。鉴于此,在将自己的姓名作为品牌使用之前,您应权衡采用非本人姓名的独特标识在法律和商业层面的利弊。这样,即使您日后与该企业分道扬镳,也能保留自己的“个人品牌”。
Barker Brettell 拥有一支由特许商标律师组成的专业团队,可为您提供协助和建议。如需进一步探讨,请联系本文作者或您惯常联系的 Barker Brettell 律师。
“很明显,虽然用自己的名字为公司命名看似是一个简洁明了的解决方案,但事实并非如此。”